用户: 密码:
收藏本站
设为首页
联系我们
在线咨询
 承德概况  民族风俗  美景寻踪  星级酒店  旅游交通  线路中心  玩遍承德  旅 行 社 | 旅游租车
 旅游情报  旅游相册  自 驾 游  旅游宝典  旅游画报  承德风光  游人日记  坝上草原  旅游论坛
 承德旅游信息网--首页  
  ·推荐新闻
自驾车游围场坝上指南
北京大型旅游团队来承旅游
“木兰围场号”旅游专列暑
承德市旅游局组团赴韩国促
绝岭户外俱乐部成员“鱼鹰
新加坡法照大师率大型佛教
围场交警备战“五一”迎宾
山庄外庙精心装扮迎接黄金
普宁寺“五一”文化活动多
我市红色旅游正式启动
  ·相关连接
轻松玩转“十一”黄金周
辽东自驾车出游四日游
木兰围场-红叶飘飘,多彩的
承德旅游业缘何遭遇冰火两
承德普陀宗乘之庙——西藏
承德佳境新题诗三首
20万京津市民暑期游坝上
中国承德(木兰围场——塞
宽城“水下长城”再次归隐
 
 

做好出游准备让“十一”长假有个好心情


 时间:[2005-9-23 15:15:06]  来源:[承德日报]  浏览次数[]

   秋风秋雨拂去了城市的燥热,正是出游的好时节,不少市民又开始打点行囊,准备利用国庆长假出游。出游不但要有物质的准备,有些情况你还必须有所了解。出游中一旦发生旅游纠纷,真是一件令人很扫兴的事,实际上,只要行前多加注意,有些纠纷就能避免。为此,“游博士”编辑了这篇稿子,希望能对准备出游的朋友有所帮助。


合同明确交通工具

  案例:陈先生与公司几位同事与某旅游公司签订了一份国内旅游组团合同。合同中约定,全程提供空调旅游车(奔驰大巴)的服务,但在出游时该公司提供的却是另一种车型的旅游车。陈先生与该公司交涉,要求其以旅游费的10%进行赔偿,但该旅游公司仅同意赔偿700元。陈先生愤而投诉,经调解,该公司赔偿陈先生等人1000元并赔礼道歉。

  提醒:很多旅游纠纷涉及交通工具。乘坐何种交通工具,是飞机还是火车,是空调车还是非空调车,不同标准价格有所不同。但有些旅行社在合同中对交通工具未予细化,或是在旅游旺季,因交通工具比较紧张,临时更换其他交通工具,导致纠纷的发生。因此,游客与组团社签订合同时,应事先明确所选用的交通工具。一旦旅行社所选用的交通工具与合同约定相悖,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合同细化明确责任

  案例:游客沈某等二人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“海南双飞五日游”。出发时,沈某发现,组团单位变成了另一家旅行社。同时,二人的收费也高出同团的其他游客。返程后,沈某向旅游质监所投诉。该旅行社辩称,因当时旅游团满额,为保证沈某等能按计划出游,所以将他们并入另一个旅行团,虽然组团社不同,但旅游日期、天数、线路一样。

  旅游质监所审查后认为,该旅行社由于自身原因,在未征得沈某等二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,临时安排他们并入另一个旅行团,由此产生在旅游价格、行程安排、服务上的差异,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提醒:旅游合同应对行程、价格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。具体而言,旅游行程包括交通工具的选用、游览的具体景点、住宿、餐饮的标准以及娱乐、购物的安排等;餐饮标准也应细化到是否包含早餐、中晚餐的标准,如果对旅行社制定的“餐标”有异议,可以向就餐点咨询并进行价格、质量方面的比照。购物安排也是投诉热点,一些导游为获取“回扣”,带游客游览景点时“走马观花”,而将更多的时间留给游客购物。因此,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每天购物的次数、地点等。

  明确违约责任是游客维权的保障。违约责任包括旅行社单方临时取消行程或变更组团单位、在行程过程中出现质价不符或是服务等级标准下降等情况。


妥善保留广告资料

  案例:游客林某看到某旅行社的广告后,到那家旅行社报名,缴纳团款人民币2000余元,并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。旅程即将结束时,林某发现,旅行社的广告标明5月26日11时抵达出发地,合同附件、旅游行程表又无返程具体时间,而实际上是5月27日上午才回到出发地,整整推迟了一天。林某向质监所投诉,该旅行社辩称:广告标明的抵达时间是旅行社的笔误,按常识,游客从旅游行程表上可以推测出。

  旅游质监所经审查认为,广告视为合同的一部分,旅行社的广告表明是5月26日11时抵达出发地,而在旅游合同、旅游行程表中均未进行更正,旅行社的行程安排过失直接造成了林某不能如期返回的后果,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
  提醒:旅游广告、业务宣传手册、旅客须知以及行程表中刊载的内容都应视为合同组成部分,对旅行社具有约束力。有不少旅游企业为吸引客源,在广告宣传中夸大其词,误导旅游者。因此,游客应妥善保存这些广告,一旦发生旅游纠纷,这些都可成为有关部门处理的重要依据。还应注意的是,旅游广告中一般都标有旅行社名称、联系电话和经营许可证号码,而一些不具资质的旅行社在旅游广告上往往留的是私人电话、住宅电话,游客可通过向电话查询台咨询,或向旅游质监部门求证。


合同内容务必完整

  案例:陈女士曾2次加入某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出游,因而结识了该旅行社的一位业务员。“五一”长假,陈女士想利用这段时间到武夷山游玩。这时,这个“业务员”主动打来电话,向陈女士推荐出游线路,并带着一份未加盖公章的合同上门,告知陈女士此行的价格为2000元,陈女士不疑有他,与之签订了合同并将费用交给他。到了约定出游的那天,陈女士早早来到约定地点,好半天也没见该旅行社人员的踪影。陈女士带着合同找到这家旅行社,结果让她大吃一惊:所谓的“业务员”已经离开旅行社1个多月时间了。

  提醒:旅游合同应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,以免遭遇“李鬼”。此外,游客对旅行社的“合法身份”也应加以审核,是否证(旅行社经营许可证)照(营业执照)齐备,并悬挂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,导游人员是否持“国导证”等;游客如果选择旅行社业务员上门服务,务必在缴费后向对方索取发票。游客有权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证照,也有权要求导游人员出示导游证件。


小贴士

  ●出游前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,并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。在保险合同期限内,由于旅行社的疏忽和过失,造成旅游者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,依法应由旅行社承担经济赔偿责任,保险公司代表旅行社赔付旅游者。

  ●如果旅行社、游客一方违约,另一方不能继续扩大损失,应通过协商解决,事后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,否则故意扩大损失部分的诉求将得不到支持。

  ●在旅游景点附近的商场有不少欺诈顾客、短斤少两的现象,商家往往利用游客来自外地,将一些物品“张冠李戴”进行欺诈。因此在外地购物时,首先要考虑自己所要购买的物品对自己是否有价值。

  ●住宿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,最好能寄存在酒店贵重物品保管处。

新闻作者:华文| 责任编辑:晓晓

 
会员名称:
密码:匿名 ·注册·忘记密码?
评论内容:
(最多300个字符)
  查看评论

Copyright©2005 CDT168.COM.All Rights Reserved
承德旅游信息网版权所有
先锋互联制作维护